東奧小編整理“稅務知識:虛增人員少扣個稅要受罰”,供大家參考!
近日,稅務人員在對某醫療器械公司開展納稅檢查時發現,該公司在代扣代繳相關人員個人所得稅時,采取虛增人員名額、分攤計稅金額的方法少申報繳納個人所得稅。3年總計少申報繳納個人所得稅13599.23元。
根據《稅收征收管理法》和《個人所得稅法》的相關規定,虛增人員名額、分攤計稅金額屬編造虛假計稅依據行為,稅務機關在限期責令改正的同時,并處5萬元以下罰款。據此,稅務機關對該公司少扣繳稅款及編造虛假計稅依據的行為,責令該公司補繳三年少扣稅款13599.23元,并處罰款、滯納金計12799.62元。
責任編輯:荼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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