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稅務代理實務》基礎考點:進項稅額的計算、審核、賬務處理
【小編導言】我們一起來學習2015《稅務代理實務》基礎考點:進項稅額的計算、審核、賬務處理。
【內容導航】:
(一)進項稅額的計算、審核、賬務處理

本考點屬于《稅務代理實務》第八章貨物和勞務稅納稅申報和納稅審核第一節增值稅納稅申報與納稅審核代理實務的內容。
【基礎考點】:進項稅額的計算、審核、賬務處理
納稅人購進貨物或者接受應稅勞務支付或者負擔的增值稅額,為進項稅額。
下列進項稅額準予從銷項稅額中抵扣:
1.從銷售方取得的增值稅專用發票上注明的增值稅額。
(1)購買貨物時,取得的增值稅專用發票。
借:原材料、庫存商品、固定資產、無形資產(如軟件)、管理費用等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
貸:銀行存款等
(2)支付加工費時,取得的增值稅專用發票。
借:委托加工物資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
貸:銀行存款等
(3)支付修理修配費用時,取得的增值稅專用發票。
借:管理費用等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
貸:銀行存款等
(4)納稅人對外捐贈、投資等視同銷售行為,如果開具了增值稅專用發票,接收方也可以抵扣進項稅額。
(5)納稅人從試點地區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可以抵扣增值稅
提示:試點地區有形動產租賃稅率17%;交通運輸稅率11%;現代服務業稅率6%。
2.從海關取得的海關進口增值稅專用繳款書上注明的增值稅稅額。
借:原材料、庫存商品、固定資產等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
貸:銀行存款等
3.購進農產品,除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或者海關進口增值稅專用繳款書外,按照農產品收購發票或者銷售發票上注明的農產品買價和13%的扣除率計算的進項稅額。進項稅額的計算公式:
進項稅額=買價×扣除率
提示:一般情況下,國內采購貨物的扣稅憑證是增值稅專用發票,進口貨物的扣稅憑證是海關進口增值稅專用繳款書。農產品扣稅憑證比較特殊,注意除了增值稅專用發票、海關進口增值稅專用繳款書外,還有農產品收購發票和農產品銷售發票。
4.購進或者銷售貨物以及在生產經營過程中支付運輸費用的,按照運輸費用結算單據上注明的運輸費用金額和7%的扣除率計算的進項稅額。進項稅額計算公式:
進項稅額=運輸費用金額×扣除率
*運輸費用金額包括:運費、建設基金;裝卸費、保險費和其他雜費不得計算抵扣。
*貨運發票應當分別注明運費和雜費,對未分別注明,而合并注明為運雜費的不予抵扣。
教材新增:從“營改增”試點地區取得的貨物運輸業發票如何抵扣?
如果是試點地區一般納稅人(不含鐵路)開出的貨物運輸業增值稅專用發票,按11%抵扣。
如果是試點地區小規模納稅人由稅局代開的貨物運輸業增值稅發票,按7%抵扣。
如果是試點地區鐵路運輸企業開具鐵路運費結算單據,按7%抵扣。
下列項目的進項稅額不得從銷項稅額中抵扣:
1.用于非增值稅應稅項目、免征增值稅項目、集體福利或者個人消費的購進貨物或者應稅勞務;
(1)非增值稅應稅項目,是指提供非增值稅應稅勞務、轉讓無形資產、銷售不動產和不動產在建工程。
不動產是指不能移動或者移動后會引起性質、形狀改變的財產,包括建筑物、構筑物和其他土地附著物。
納稅人新建、改建、擴建、修繕、裝飾不動產,均屬于不動產在建工程。
財稅[2009]113號規定:以建筑物或者構筑物為載體的附屬設備和配套設施,無論在會計處理上是否單獨記賬與核算,均應作為建筑物或者構筑物的組成部分,其進項稅額不得在銷項稅額中抵扣。附屬設備和配套設施是指:給排水、采暖、衛生、通風、照明、通訊、煤氣、消防、中央空調、電梯、電氣、智能化樓宇設備和配套設施。
(2)用于集體福利或者個人消費
、儋徣霑r已經明確用于職工福利
借:應付職工薪酬
貸:銀行存款等
或者:
借:庫存商品
貸:銀行存款等
借:應付職工薪酬
貸:庫存商品
②購入時未明確用于職工福利,進項稅額先申報抵扣。
借:原材料、庫存商品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
貸:銀行存款等
以后被職工福利領用
借:應付職工薪酬
貸:原材料、庫存商品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轉出)
、圪徣胗糜诮浑H應酬,招待客戶
借:管理費用——招待費
貸:銀行存款等
(3)用于免征增值稅項目的購進貨物或者應稅勞務;
2.非正常損失的購進貨物及相關的應稅勞務;
非正常損失,是指因管理不善造成被盜、丟失、霉爛變質的損失。
提示:原因是管理不善,結果是被盜、丟失、霉爛變質。
(1)如果不是管理不善導致的損失,外購貨物的進項稅額可以抵扣,已經抵扣的進項稅額也不需作“進項稅額轉出”處理。
(2)如果是管理不善導致的損失,外購貨物的進項稅額則不允許抵扣,若已經抵扣需作“進項稅額轉出”。
3.非正常損失的在產品、產成品所耗用的購進貨物或者應稅勞務;
4.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規定的納稅人自用消費品;
自用消費品是指納稅人自用的應征消費稅的摩托車、汽車、游艇。
東奧網站發布的知識點由于內容及時更新的需要發布的是往年教材內容,需要查詢最新知識點內容的考生請參考2014《輕松過關》系列參考書及相關課程,目前2015年注冊稅務師考試教材和相關輔導書均未上市,敬請關注!
責任編輯:荼蘼
- 上一個文章: 2015《稅務代理實務》基礎考點:銷項稅額計算、審核、賬務處理
- 下一個文章: 沒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