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稅務代理實務》基礎考點:代理領購發票操作要點
【小編導言】我們一起來學習2015《稅務代理實務》基礎考點:發代理領購發票操作要點。
【內容導航】:
(一)代理自制發票審批程序與操作要點
(二)代理統印發票領購操作要點

本考點屬于《稅務代理實務》第四章發票領購與審查代理第一節發票領購代理的內容。
【基礎考點】:代理領購發票操作要點
(一)代理自制發票審批程序與操作要點
《發票管理辦法實施細則》規定:凡有固定生產經營場所,財務核算和發票管理制度健全、發票使用量較大的單位,可以申請印制印有本單位名稱的發票即自制發票。如果統一發票樣式不能滿足業務需要,也可以自行設計本單位的發票樣式,報經縣(市)以上稅務機關批準到指定的印刷廠印制。自制發票僅限于普通發票。
(二)代理統印發票領購操作要點
領購方式有三種:
1.批量供應:主要適用于財務制度比較健全、有一定經營規模的納稅人。
2.交舊購新。交回舊的發票存根聯,經主管稅務機關的審核,領購新發票。
3.驗舊購新。舊的發票存根聯由用票單位自己保管,經主管稅務機關的審核,領購新發票。目前,全部采用驗舊購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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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荼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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