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稅務師《涉稅服務相關法律》同步練習:民法的基本原則2
稅務師《涉稅服務相關法律》同步練習題一直持續更新中,目前正處于稅務師備考基礎階段,考生要多做習題,查漏補缺。
【單項選擇題】
民法與行政法各有其調整對象。下列有關二者調整對象的表述中,正確的是( )。
A.民法調整的是主體之間地位不平等的社會關系,比如雇主與雇員之間的關系;而行政法調整的是主體之間地位平等的社會關系,比如土地出讓合同雙方當事人之間的關系
B.由于行政法調整的是平等主體之間的關系,所以,行政機關與公民在行政訴訟中地位平等
C.民法調整的社會關系中主體之間的權利能力是平等的
D.民法調整財產關系,行政法調整人身關系,只有經濟法既調整財產關系又調整人身關系
【正確答案】C
【答案解析】
(1)選項AD:民法調整“平等主體”之間的“財產關系和人身關系”;(2)選項B:行政法律關系中雙方當事人的權利義務是不對等的,是管理與被管理的關系;(3)選項C:按照主體平等原則,法律平等賦予民事主體以民事權利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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