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稅務師《涉稅服務相關法律》同步練習:可訴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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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項選擇題】
2013年6月,有人向某市林業局舉報某地村民高某毀林采礦。3日后,市林業局致函當地縣政府,要求縣政府調查,縣政府接函后當日召開專題會議,形成會議紀要;由縣林業局、縣礦產資源管理局和縣安監局三部門共同負責調查處理此事。三部門遂展開調查,并與高某溝通后形成處理意見:要求高某合法開采。2013年9月,又有人舉報高某,稱高某又在非法采礦,不少林木被毀,當地生態遭到破壞。2013年10月,三部門經調查,向高某共同發出通知:責令高某立即停止違法開采并限期采取相應補救措施對被破壞的生態進行整治。高某不服,認為自己采礦前履行了必要的許可程序,采礦手續合法、齊全,三部門的調查工作不充分,說其毀林缺乏事實依據,于是決定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下列有關行為是否具有可訴性的說法中,正確的是( )。
A.三部門的通知行為不具有可訴性
B.三部門作出相關處理意見的行為具有可訴性
C.市林業局致函縣政府的行為不具有可訴性
D.縣政府專題會議形成的會議紀要具有可訴性
【正確答案】C
【答案解析】
(1)選項A:三部門的通知對高某的權利義務產生直接影響,故具有可訴性;(2)選項BCD:均未對高某的權利義務產生直接影響,不具有可訴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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