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稅務師《涉稅服務相關法律》同步練習:受理后的審理期限
稅務師考試備考學習過程并不簡單,需要大家踏實備考,定時復習,加以習題來鞏固所學。東奧小編為您奉上《涉稅服務相關法律》同步練習。
【單項選擇題】
根據《稅務行政復議規則》規定,下列關于稅務行政復議期間和期限的說法中,正確的是( )。
A.稅務行政復議機關收到復議申請后應當在5日內進行審查決定是否受理,該期間含法定節假日
B.案情復雜,不能在規定期限內作出復議決定的,可以適當延長期限,但延長期限不得超過60日
C.復議機關責令被申請人重新作出行政行為的,被申請人一般應當在30日內重新作出行政行為
D.稅務行政復議審理期限在和解、調解期間中止計算
【正確答案】D
【答案解析】
(1)選項A:“5日”指的是工作日,不含法定節假日。(2)選項B:延期不得超過“30日”。(3)選項C:有規定期限的,從其規定;無規定期限的,重新作出期限為60日。
學習需要下苦功,但更要選擇適合的學習方法,及時的通過同步練習進行鞏固學習,可以使學習效果更好。更多習題盡在稅務師同步練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