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稅務師《涉稅服務相關法律》同步練習:被害人
2018年稅務師備考學習做習題也要養成良好的習慣,如注意解題過程、解題思路、錯題筆記等,善于歸納和總結。東奧小編為您奉上《涉稅服務相關法律》同步練習:被害人。
【多項選擇題】
根據刑事訴訟法律制度的規定,下列關于被害人權利的表述正確的有( )。
A.自案件立案之日起,有權委托訴訟代理人
B.對公安機關應當立案而不立案的,有權向公安機關提出意見
C.對人民檢察院作出的不起訴決定不服的,有權向上一級人民檢察院提出申訴
D.不服地方各級人民法院的第一審判決,有權請求人民檢察院抗訴
E.對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不服,可以向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檢察院提出申訴
【正確答案】C,D,E
【答案解析】
(1)選項A:自案件“移送審查起訴”之日起,有權委托訴訟代理人;(2)選項B:對公安機關應當立案而不立案的,有權向“人民檢察院”提出意見。
涉稅服務相關法律在五個科目中比較獨立,與其他科目關聯度最小,但需要記憶的知識點較多,需要多通過習題練習。更多習題在:2018稅務師同步練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