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稅收相關法律》預習知識點:合同的解除
【小編導言】我們一起來學習2015《稅收相關法律》預習知識點:合同的解除。
【內容導航】:
1.法定解除的情形
2.解除權的行使
3.合同解除的效力

本知識點屬于《稅收相關法律》第2篇第三章債權法律制度第二節合同法律制度的內容。
【基礎考點】:合同的解除
1.法定解除的情形
(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2)在履行期限屆滿之前,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主要”債務;
(3)當事人一方延遲履行主要債務,經“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
(4)當事人一方延遲履行債務或者有其他違約行為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5)法律規定的其他情形。
2.解除權的行使
當事人一方主張解除合同的,應當“通知”對方,合同自通知“到達”對方時解除。對方有異議的,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確認解除合同的效力。
3.合同解除的效力
(1)尚未履行的,終止履行。
(2)已經履行的,根據履行情況和合同性質,當事人可以要求恢復原狀、采取其他補救措施,并有權要求賠償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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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龍貓的樹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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