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稅收相關法律》預習知識點:地役權
【小編導言】我們一起來學習2015《稅收相關法律》預習知識點:地役權。
【內容導航】:
1.地役權

本知識點屬于《稅收相關法律》第2篇第二章物權法律制度第三節用益物權的內容。
【基礎考點】:地役權
1.地役權是存在于他人不動產上的物權。
2.從屬性
地役權從屬于需役地所有權或使用權,不得與需役地分離而單獨讓與。
3.不可分性
(1)在需役地被分割時,地役權為分割后的各部分的利益仍然存在;如果地役權的行使按其性質只關系到需役地的一部分的,則分割后地役權僅在該部分存在。
(2)在供役地被分割時,地役權就分割后的各部分仍然存在;如果地役權的行使按其性質只關系到供役地的一部分的,則分割后地役權僅在該部分有效。
4.地役權是根據“合同約定”而設定的物權。
5.地役權的享有不以對土地的占有為要件,此特點與其他用益物權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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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龍貓的樹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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