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稅收相關法律》預習知識點:行政復議機關VS行政復議機構(gòu)
【小編導言】我們一起來學習2015《稅收相關法律》預習知識點:行政復議機關VS行政復議機構(gòu)。
【內(nèi)容導航】:
1.行政復議機關VS行政復議機構(gòu)

本知識點屬于《稅收相關法律》第1篇第五章行政復議法律制度第四節(jié)行政復議機關及行政復議管轄的內(nèi)容。
【基礎考點】:行政復議機關VS行政復議機構(gòu)
1.行政復議機關中負責法制工作的機構(gòu)是行政復議機構(gòu);行政復議機構(gòu)是行政復議機關內(nèi)部設立的專門負責辦理行政復議案件的辦事機構(gòu)。
2.行政復議機構(gòu)不是行政主體,它不能以自己的名義對外行使職權(quán)。
3.有權(quán)作出復議決定的是行政復議機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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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龍貓的樹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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