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奧小編】現階段請參加2015年注冊稅務師考試的考生們先進行練習題的練習,本篇為《稅收相關法律》練習題:稅務行政復議范圍。
單選題:
根據《稅務行政復議規則》,納稅人對稅務機關( )不服,經復議才能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A、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中的具體行政行為
B、不依法確認納稅擔保行為
C、不依法辦法稅務登記行為
D、確認納稅期限的行為
【東奧會計在線答案及解析】
【答案】D
【解析】本題考核稅務行政復議范圍。根據《稅務行政復議規則》的規定,相對人對征稅行為不服的,應當先申請行政復議。征稅行為包括確認納稅主體、征稅對象、征稅范圍、減稅、免稅、退稅、抵扣稅款、適用稅率、計稅依據、納稅環節、納稅期限、納稅地點和稅款征收方式等具體行政行為,征收稅款、加收滯納金,扣繳義務人、受稅務機關委托的單位和個人作出的代扣代繳、代收代繳、代征行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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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荼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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