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具體化
解釋:有權設定一定行政處罰的法律、法規、規章中,上位法已經設定行政處罰的,下位法均可以在上位法規定的范圍內作出具體規定。但是,不屬于下位法本身可以設定的行政處罰,上位法又未設定的,下位法不得設定。
1.法律對違法行為已經作出行政處罰規定,行政法規需要作出具體規定的,必須在法律規定的給予行政處罰的行為、種類、幅度的范圍內規定,不得超越法律所規定的范圍而作出具體規定。
2.法律、行政法規對違法行為已經作出行政處罰規定,地方性法規需要作出具體規定的,只能在法律、行政法規對違法行為已經作出的行政處罰規定的范圍內作出具體規定。
3.部門規章可以在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給予行政處罰的行為、種類和幅度范圍內作出具體規定。
4.地方規章可以在法律、法規規定的給予行政處罰的行為、種類和幅度的范圍內作出具體的規定。
責任編輯:荼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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