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稅收相關法律》重要沖刺知識點:行政許可設定的有關程序
【小編導言】我們一起來學習2014《稅收相關法律》重要沖刺知識點:行政許可設定的有關程序。
【內容導航】:
1.設定行政許可應當明確規定的4項內容:實施機關、條件、程序、期限。
2.聽證、論證
3.許可評價
4.停止實施許可

本知識點屬于《稅收相關法律》科目第1篇第二章行政許可法律制度第二節行政許可設定的有關程序的內容。
【知識點】:行政許可設定的有關程序
1.設定行政許可應當明確規定的4項內容:實施機關、條件、程序、期限。
2.聽證、論證
起草法律、法規草案和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章草案,擬設定行政許可的,起草單位“應當”采取聽證會、論證會等形式聽取意見,并向制定機關說明設定該行政許可的必要性,說明對經濟和社會可能產生的影響以及聽取和采納意見的情況。
3.許可評價
(1)設定機關
行政許可的設定機關“應當”定期對其設定的行政許可進行評價,對隨著形勢發展已經不需行政許可的,應當對設定該行政許可的規定及時予以修改或者廢止。
(2)實施機關
行政許可的實施機關“可以”對已設定的行政許可的實施情況及存在的必要性適時進行評價,并將意見報告該行政許可的設定機關。
(3)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可以”向行政許可的設定機關和實施機關就行政許可的設定和實施提出意見和建議。
4.停止實施許可
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對行政法規設定的有關經濟事務的行政許可,根據本行政區域經濟和社會發展情況,認為符合可以不設定行政許可的情況的,報國務院批準后,可以在本行政區域內停止實施該行政許可。
責任編輯:荼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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