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稅收相關法律》重要知識點:共同犯罪的概念和成立條件
【小編導言】我們一起來學習2014《稅收相關法律》重要知識點:共同犯罪的概念和成立條件。
【內容導航】:
1.共同犯罪的概念和成立條件

本知識點屬于《稅收相關法律》科目第3篇第一章刑法基本理論第四節共同犯罪的內容。
【知識點】:共同犯罪的概念和成立條件
1.可以由2個或2個以上的具有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構成,也可以由2個或2個以上的單位構成。
2.單位犯罪時,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及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與該單位本身,不成立共同犯罪。
3.共同犯罪行為的表現形式包括:實行行為、組織行為、教唆行為和幫助行為。
4.不成立共同犯罪的情形
(1)共同過失犯罪;
(2)故意犯罪行為與過失犯罪行為;
(3)同時犯(2人以上同時以各自行為侵害同一對象,但彼此之間無意思聯絡);
(4)先后故意實施的相關犯罪行為,彼此沒有主觀聯系的;
(5)超出共同故意之外的犯罪;
(6)事前無通謀的窩藏、包庇、窩贓、銷贓行為。
責任編輯:龍貓的樹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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