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稅收相關法律》重要知識點:公司債券制度
【小編導言】我們一起來學習2014《稅收相關法律》重要知識點:公司債券制度。
【內容導航】:
1.公司債券的發行條件
2.不得發行公司債券的情形
3.募集資金的用途
4.公司債券上市交易的條件

本知識點屬于《稅收相關法律》科目第二篇第五章公司法律制度第五節公司其他有關制度的內容。
【知識點】:公司債券制度
1.公司債券的發行條件
(1)股份有限公司的凈資產額不低于人民幣3000萬元,有限責任公司的凈資產額不低于人民幣6000萬元;
(2)本次發行后累計公司債券余額不超過公司凈資產的40%;
(3)最近3年平均可分配利潤足以支付公司債券1年的利息;
(4)募集的資金投向符合國家產業政策;
(5)債券的利率不得超過國務院限定的利率水平。
2.不得發行公司債券的情形
(1)《證券法》第18條的規定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不得再次公開發行公司債券:
①前一次公開發行的公司債券尚未募足的;
②對已公開發行的公司債券或者其他債務有違約或者延遲支付本息的事實,且仍處于繼續狀態的;
③違反《證券法》規定,改變公開發行公司債券所募資金用途的。
(2)《公司債券發行試點辦法》第8條的規定
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發行公司債券:
①最近36個月內公司財務會計文件存在虛假記載,或公司存在其他重大違法行為;
②本次發行申請文件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
③對已發行的公司債券或者其他債務有違約或者遲延支付本息的事實,仍處于繼續狀態;
④嚴重損害投資者合法權益和社會公共利益的其他情形。
3.募集資金的用途
發行公司債券,須經國務院授權的部門核準。發行公司債券募集的資金,必須符合股東會或股東大會核準的用途,且符合國家產業政策,不得用于彌補虧損和非生產性支出。
4.公司債券上市交易的條件
(1)公司債券的期限為1年以上;
(2)公司債券實際發行額不少于人民幣5000萬元;
(3)公司申請債券上市時仍符合法定的公司債券發行條件。
責任編輯:龍貓的樹洞
- 上一個文章: 2014《稅收相關法律》基本考點:公司財務會計制度
- 下一個文章: 2014《稅收相關法律》基本考點:股東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