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稅收相關法律》重要知識點:特殊的普通合伙企業
【小編導言】我們一起來學習2014《稅收相關法律》重要知識點:特殊的普通合伙企業。
【內容導航】:
1.特定債務
2.普通債務

本知識點屬于《稅收相關法律》科目第2篇第四章企業法律制度第二節合伙企業的內容。
【知識點】:特殊的普通合伙企業
1.特定債務
(1)對外
一個合伙人或者數個合伙人在執業活動中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造成合伙企業債務的,應當承擔無限責任或者無限連帶責任,其他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業中的財產份額為限承擔責任。
(2)對內
合伙人執業活動中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造成的合伙企業債務,以合伙企業財產對外承擔責任后,該合伙人應當按照合伙協議的約定對給合伙企業造成的損失承擔賠償責任。
2.普通債務
合伙人在執業活動中非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造成的合伙企業債務以及合伙企業的其他債務,由全體合伙人承擔無限連帶責任。
責任編輯:龍貓的樹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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