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財務與會計》重要知識點:行政法的淵源
【小編導言】我們一起來學習2014《財務與會計》重要知識點:行政法的淵源。
【內容導航】:
1.淵源
2.效力沖突的解決方式

本知識點屬于《稅收相關法律》科目第一篇行政法律制度第一章行政法基本理論第一節行政法基本理論的內容。
【知識點】:行政法的淵源
1.淵源
2.效力沖突的解決方式
【解釋】在法律適用上,一般遵循以下3個原則:(1)上位法優于下位法;(2)新法優于舊法;(3)特別法優于一般法。如果以上3個原則均無法解決或出現沖突,適用下列規則——找“老大”:
(1)同一事項的“新的一般規定”與“舊的特別規定”不一致
①法律之間:由全國人大常委會裁決;
②行政法規之間:由國務院裁決。
(2)根據授權制定的法規與法律規定不一致,不能確定如何適用時,由全國人大常委會裁決。
(3)國務院部門規章與地方性法規之間對同一事項的規定不一致,不能確定如何適用時,由國務院提出意見,國務院認為應當適用地方性法規的,應當決定在該地方適用地方性法規的規定;認為應當適用部門規章的,應當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裁決。
(4)各部門規章之間、各部門規章與地方政府規章對同一事項的規定不一致時,由國務院裁決。
責任編輯:龍貓的樹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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