納稅地點和源泉扣繳_2025年稅法二基礎知識點
學習,就是要從小的知識開始,持續積累才能感受到知識的力量。東奧會計在線整理了稅務師《稅法二》的基礎考點,同學們快來打卡學習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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納稅地點和源泉扣繳(熟悉)
納稅人(或應稅類型) | 納稅地點(或扣繳地點) | |||
境內 | 單位 | 機構所在地 | 涉及不動產產權轉移的,應當向不動產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申報繳納 | |
個人 | 應稅憑證書立地或者納稅人居住地 | |||
境外 單位或個人 | 境內 有代理人 | 扣繳 申報 | 境內代理人機構所在地(居住地) | |
境內 沒有代理人 | 自行 申報 | ①資產交付地 ②境內服務提供方或者接受方所在地(居住地) ③書立應稅憑證境內書立人所在地(居住地) | ||
證券交易 | 證券登記結算機構為證券交易印花稅的扣繳義務人,應當向其機構所在地的主管稅務機關申報解繳稅款以及銀行結算的利息 |
所屬章節:第四章 印花稅
注:以上內容選自張泉春老師2025年《稅法二》輕一·基礎細講班授課講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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