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所得稅納稅期限和納稅申報_2024年稅法二基礎知識點
納稅期限和納稅申報 | 企業政策性搬遷所得稅管理 | 企業清算的所得稅處理 |
未來的目標無論怎么輝煌,時下必須刻苦學習。下面是東奧會計在線整理的稅務師《稅法二》的基礎考點,一起來學習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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納稅期限和納稅申報(掌握)
1.企業所得稅按年計征,分月或者分季預繳,年終匯算清繳,多退少補。
2.企業所得稅的納稅年度,自公歷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企業在一個納稅年度的中間開業,或者終止經營活動,使該納稅年度的實際經營期不足12個月的,應當以其實際經營期為1個納稅年度。企業依法清算時,應當以清算期間作為1個納稅年度。
3.企業應當自年度終了之日起5個月內,向稅務機關報送年度企業所得稅納稅申報表,并匯算清繳,結清應繳應退稅款。
4.企業在年度中間終止經營活動的,應當自實際經營終止之日起60日內,向稅務機關辦理當期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
5.按月或按季預繳的,應當自月份或者季度終了之日起15日內,向稅務機關報送預繳企業所得稅納稅申報表,預繳稅款。企業在報送企業所得稅納稅申報表時,應當按照規定附送財務會計報告和其他有關資料。
所屬章節:第一章 企業所得稅
注:以上內容選自張泉春老師2024年《稅法二》輕一基礎班授課講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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