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免限額的確定方法_2024年稅法二預習考點
抵免限額的確定方法 | 我國稅收抵免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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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免限額的確定方法
國際上居住國政府可選擇采用免稅法、抵免法、稅收饒讓、扣除法和低稅法等方法,減除國際重復征稅,其中抵免法是普遍采用的方法。
抵免法是指居住國政府對其居民取得的國內外所得匯總征稅時,允許居民將其國外所得部分已納稅款從中扣減。其計算公式為:
居住國應征所得稅額=(∑國內外應稅所得額×居住國所得稅率)-允許抵免的已繳納國外稅額
抵免限額的確定方法
抵免限額是指居住國(國籍國)允許居民(公民)納稅人從本國應納稅額中,扣除就其外國來源所得繳納的外國稅款的最高限額,即對跨國納稅人在外國已納稅款進行抵免的限度。
這個限額以不超過其外國來源所得按照本國稅法規定的適用稅率計算的應納稅額為限。
抵免限額=(來自國內外全部應稅所得×居住國所得稅稅率)×(來自國外應稅所得÷來自國內外全部應稅所得)
抵免限額計算方法:
1.分國抵免限額
分國抵免限額=(∑國內外應稅所得額×居住國所得稅率)×(某一外國應稅所得÷∑國內外應稅所得額)
2.綜合抵免限額
綜合抵免限額=(∑國內外應稅所得額×居住國所得稅率)×( ∑國外應稅所得÷∑國內外應稅所得額)
3.分項抵免限額
分項抵免限額=(∑國內外應稅所得額×居住國所得稅率)×(國外某一專項所得÷∑國內外應稅所得額)
所屬章節:第三章 國際稅收
注:以上內容選自彭婷老師2023年《稅法二》高效基礎班授課講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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