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稅務師稅法二預習考點:契稅征稅范圍及納稅人
世上只有一種英雄主義,就是在認清生活真相后依然熱愛生活。2023年稅務師備考,希望大家能堅持到底,有所收獲。東奧會計在線為大家整理了《稅法二》第七章契稅預習考點,速來打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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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屬章節】
第七章 契稅
【知識點】契稅征稅范圍及納稅人
一、契稅概念
概念 | 契稅是以所有權發生轉移的不動產為征稅對象,向產權承受人征收的一種財產稅 |
特點 | (1)契稅屬于財產轉移稅 (2)契稅由財產承受人繳納 |
立法原則 | (1)廣辟財源,增加地方財政收入 (2)保護合法產權,避免產權糾紛 (3)調節財富分配,體現社會公平 |
二、契稅征稅范圍、納稅人和稅率
納稅人 | 境內轉移土地、房屋權屬,承受的單位和個人 |
稅率 | (1)實行幅度比例稅率,稅率幅度為3%~5% (2)優惠稅率:1%、1.5%、2% |
征稅范圍 | (1)土地使用權出讓 (2)土地使用權轉讓 【提示】土地使用權轉讓,不包括土地承包經營權和土地經營權的轉移 (3)房屋買賣(房產抵債或實物交換房屋,視同房屋買賣) (4)以房產作價投資 【提示1】以自有房產作股投入本人獨資經營的企業,不繳納契稅 【提示2】買房拆料或翻建新房,應照章征收契稅 |
征稅范圍 | (5)房屋贈與 【提示1】法定繼承人繼承土地、房屋權屬,免征契稅 【提示2】獲獎方式取得房屋產權的,應繳納契稅 (6)房屋互換 (7)下列情形發生土地、房屋權屬轉移的,承受方應當依法繳納契稅:(2022年新增) ①因共有不動產份額變化的 ②因共有人增加或者減少的 ③因人民法院、仲裁委員會的生效法律文書或者監察機關出具的監察文書等因素,發生土地、房屋權屬轉移的 |
注:以上內容選自文顏老師《稅法二》基礎班授課講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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