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法二沖刺考點速記手冊:噸稅的補征、追征與退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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噸稅的補征、追征與退還
情形 | 具體規定 | 備注 | |
補征 | 海關發現少征或者漏征稅款 | 自應稅船舶應當繳納稅款之日起1年內,補征稅款 | — |
追征 | 因應稅船舶違反規定造成少征或者漏征稅款 | 自應當繳納稅款之日起3年內追征稅款,并自應當繳納稅款之日起按日加征少征或者漏征稅款萬分之五的稅款滯納金 | — |
退還 | 海關發現多征稅款 | 在24小時內通知應稅船舶辦理退還手續,并加算銀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 | 自收到規定的通知之日起三個月內辦理有關退還手續 |
應稅船舶發現多繳稅款 | 可以自繳納稅款之日起3年內以書面形式要求海關退還多繳的稅款并加算銀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海關應當自受理退稅申請之日起30日內查實并通知應稅船舶辦理退還手續 |
考題練習
【單選題】船舶噸稅的納稅人未按期繳清稅款的,自滯納稅款之日起至繳清稅款之日止,按日加收滯納金的比率是滯納稅款的( )。(2018年)
A.0.2%
B.0.5‰
C.2%
D.5%
【答案】B
【解析】應稅船舶負責人應當自海關填發船舶噸稅繳款憑證之日起15日內繳清稅款。未按期繳清稅款的,自滯納稅款之日起至繳清稅款之日止,按日加收滯納稅款0.5‰的滯納金。
(注:以上《稅法二》內容由東奧教務團隊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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