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稅范圍、納稅人與稅率_2021年稅務師《稅法二》高頻考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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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導航】
征稅范圍、納稅人與稅率
【所屬章節】
第五章 房產稅
【知識點】征稅范圍、納稅人與稅率
征稅范圍、納稅人與稅率
房產稅的征稅對象是房產。房產是以房屋形態表現的財產。房屋則是指有屋面和圍護結構(有墻或兩邊有柱),能夠遮風避雨,可供人們在其中生產、工作、學習、娛樂、居住或儲藏物資的場所。
獨立于房屋之外的建筑物,如圍墻、煙囪、水塔、變電塔、油池油柜、酒窖菜窖、酒精池、糖蜜池、室外游泳池、玻璃暖房、磚瓦石灰窯以及各種油氣罐等,則不屬于房產。
一、房產稅的征稅范圍
房產稅在城市、縣城、建制鎮和工礦區征收,不包括農村。
【注意】與城鎮土地使用稅一樣的征稅范圍。
二、房產稅的納稅人
房產稅以在征稅范圍內的房屋產權所有人為納稅人。
【理解方法】受益人納稅。
1.產權屬國家所有的,由經營管理單位納稅。
2.產權屬集體和個人所有的,由集體單位和個人納稅。
3.產權出典的,由承典人納稅。
4.產權所有人、承典人不在房屋所在地的,由房產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納稅。
5.產權未確定及租典糾紛未解決的,由房產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納稅。
三、房產稅的稅率
(一)從價計稅:1.2%
(二)從租計稅:12%或4%
1.個人出租住房,不分用途,按4%的稅率征收房產稅。
2.對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以及其他組織按市場價格向個人出租用于居住的住房,減按4%的稅率征收房產稅。
(注:以上內容選自彭婷老師《稅法二》授課講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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