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花稅征收管理_2021年稅務師《稅法二》高頻考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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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導航】
征收管理
【所屬章節】
第四章 印花稅
【知識點】征收管理
征收管理
一、印花稅的繳納方法
(一)一般納稅方法
納稅人根據規定自行計算應納稅額,自行購買印花稅票,自行在應稅憑證上一次貼足印花,自行畫銷或蓋章加以注銷。
【注意】購買印花稅票不等于履行了納稅義務。
(二)簡化納稅方法
1.以繳款書或完稅證代替貼花的方法。
如果一份憑證的應納稅額數量較大,超過500元,貼用印花稅票不方便的,可向當地稅務機關申請填寫繳款書或者完稅證,將其中一聯粘貼在憑證上或者由稅務機關在憑證上加注完稅標記,代替貼花。
2.按期匯總繳納印花稅方法。
同一種類應納稅憑證需要頻繁貼花的,納稅人可根據實際情況自行決定是否采用按期匯總繳納印花稅的方式。匯總繳納的期限為1個月。采用按期匯總申報繳納方式的,一年內不得改變。
3.代扣(代收)稅款匯總繳納的方法。
稅務機關為了加強源泉控制管理,可以委托某些代理填開應稅憑證的單位(如代辦運輸、聯運的單位)對憑證的當事人應納的印花稅予以代扣(代收),并按期匯總繳納。
(三)納稅貼花的其他具體規定
1.在應稅憑證書立或領受時即行貼花完稅,不得延至憑證生效日期貼花。
2.對已貼花的各類應稅憑證,納稅人須按規定期限保管,不得私自銷毀,以備納稅檢查。
3.凡多貼印花稅票者,不得申請退稅或者抵扣。
4.納稅人對納稅憑證應妥善保存。憑證的保存期限,凡國家已有明確規定的,按規定辦理;其他憑證均應在履行納稅義務完畢后保存1年。
二、印花稅票
1.印花稅票是繳納印花稅的完稅憑證,由國家稅務總局負責監制。
其票面金額以人民幣為單位,分為壹角、貳角、伍角、壹元、貳元、伍元、拾元、伍拾元、壹佰元9種。
2.印花稅票可以委托單位或個人代售,并由稅務機關付給5%的手續費,支付來源從實征印花稅款中提取。
三、納稅環節和納稅地點
納稅環節 | 印花稅應當在書立或領受時貼花:合同簽訂時、賬簿啟用時、證照領受時 如果合同是在國外簽訂,并且不便在國外貼花,應在將合同帶入境時辦理貼花納稅手續 |
納稅地點 | 一般實行就地納稅 |
四、印花稅的管理
1.印花稅應稅憑證按《稅收征管法實施細則》規定保存10年。
2.納稅人有下列情形的,稅務機關可以核定納稅人印花稅計稅依據:
(1)未按規定建立印花稅應稅憑證登記簿,或未如實登記和完整保存應稅憑證的;
(2)拒不提供應稅憑證或不如實提供應稅憑證致使計稅依據明顯偏低的;
(3)采用按期匯總繳納辦法的,未按稅務機關規定的期限報送匯總繳納印花稅情況報告,經稅務機關責令限期報告,逾期仍不報告的;或者稅務機關在檢查中發現納稅人有未按規定匯總繳納印花稅情況的。
總結:
高頻考點 | 要點 |
計稅依據 | 一般全額計稅+調劑合同和易貨合同(全額)+加工承攬合同(不同方式計稅依據)+貨物運輸合同(運費)+借款合同(本金)+其他(新增金額、同一憑證不同事項分別核算) |
征收管理 | 繳納方法:一般法(自行)+簡化法(3種)+不遞延+印花稅票代售(5%)+多貼花不退不抵+核定征收 |
(注:以上內容選自彭婷老師《稅法二》授課講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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