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船稅征收管理_2020年《稅法二》基礎考點
勤能補拙是良訓,一分辛苦一分才。下面是小編整理的稅務師《稅法二》的基礎考點,希望能夠幫助各位考生備考,輕松!
【內容導航】
征收管理
【所屬章節】
本知識點屬于《稅法二》第六章 車船稅
【知識點】征收管理
要素 | 具體規定 | |
納稅義務發生時間 | 取得車船所有權或者管理權的當月,以購買車船的發票或其他證明文件所載日期的當月為準 | |
納稅地點 | (1)依法需要辦理登記的車船納稅人自行申報的:車船登記地的主管稅務機關所在地 | |
(2)依法不需要辦理登記的車船:車船所有人或管理人主管稅務機關所在地 | ||
(3)扣繳義務人代收代繳:扣繳義務人所在地 | ||
代收代繳義務人 | 機動車 | 從事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業務的保險機構為車船稅的扣繳義務人,應在收取保險費時依法代收車船稅,并出具代收稅款憑證 |
海事管理機構登記的應稅船舶 | 車船稅由船籍港所在地的稅務機關委托當地海事管理機構代征 |
備考稅務師考試的小伙伴們,頑強的毅力可以克服任何障礙。一點一滴求進步,一步一步去完成。
(注:以上內容選自文顏老師《稅法二》授課講義)
(本文為東奧會計在線原創文章,僅供考生學習使用,禁止任何形式的轉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