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船稅減免稅優惠_2020年《稅法二》基礎考點
不積跬步,無以至千里;不積小流,無以成江 。下面是小編整理的稅務師《稅法二》的基礎考點,希望能夠幫助各位考生備考,輕松!
【內容導航】
車船稅減免稅優惠
【所屬章節】
本知識點屬于《稅法二》第六章 車船稅
【知識點】車船稅減免稅優惠
法定減免 | (1)捕撈、養殖漁船 (2)軍隊、武裝警察部隊專用的車船 (3)警用車船 (4)懸掛應急救援專用號牌的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車輛和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專用船舶免稅 (5)依法應予以免稅的外國駐華使領館、國際組織駐華代表機構及其有關人員的車船 (6)對受嚴重自然災害影響納稅困難以及有其他特殊原因確需減稅、免稅的,可以減征或免征車船稅 (7)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根據當地實際情況,可以對公共交通車船,農村居民擁有并主要在農村地區使用的摩托車、三輪汽車和低速載貨汽車定期減征或者免征車船稅 | ||
特定減免 | (1)經批準臨時入境的外國車船和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別行政區、臺灣地區的車船,不征收車船稅 (2)按照規定繳納船舶噸稅的機動船舶,自《車船稅法》實施之日起5年內免征車船稅 (3)機場、港口內部行駛或作業的車船,自《車船稅法》實施之日起5年內免征車船稅 (4)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車輛由部隊號牌改掛應急救援專用號牌的,一次性免征改掛當年車船稅 | ||
節能汽車(節能乘用車、節能商用車) | 減半征收車船稅 | ||
新能源車船 | 純電動商用車、插電式(含增程式)混合動力汽車、燃料電池商用車 | 免征車船稅 | |
純電動乘用車和燃料電池乘用車 | 不屬于車船稅征稅范圍,不征收車船稅 |
【解釋1】節能汽車,包括:
(1)節能乘用車:排量為1.6升以下(含1.6升)的燃用汽油、柴油的乘用車(含非插電式混合動力乘用車、雙燃料乘用車和兩用燃料乘用車);綜合工況燃料消耗量應符合相關標準。
(2)節能商用車:燃用天然氣、汽油、柴油的輕型和重型商用車(含非插電式混合動力、雙燃料和兩用燃料輕型和重型商用車);燃用汽油、柴油的輕型和重型商用車綜合工況燃料消耗量應符合相關標準。
【解釋2】免征車船稅的新能源汽車應同時符合以下標準:
(1)獲得許可在中國境內銷售的純電動商用車、插電式(含增程式)混合動力汽車、燃料電池商用車;
(2)符合新能源汽車產品技術標準;
(3)通過新能源汽車專項檢測,符合新能源汽車標準;
(4)新能源汽車生產企業或進口新能源汽車經銷商在產品質量保證、產品一致性、售后服務、安全監測、動力電池回收利用等方面符合相關要求。
【解釋3】免征車船稅的新能源船舶應符合以下標準:
船舶的主推進動力裝置為純天然氣發動機。發動機采用微量柴油引燃方式且引燃油熱值占全部燃料總熱值的比例不超過5%的,視同純天然氣發動機。
備考稅務師考試的小伙伴們,頑強的毅力可以克服任何障礙。一點一滴求進步,一步一步去完成。
(注:以上內容選自文顏老師《稅法二》授課講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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