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花稅納稅人_2020年《稅法二》基礎考點
不積跬步,無以至千里;不積小流,無以成江 。下面是小編整理的稅務師《稅法二》的基礎考點,希望能夠幫助各位考生備考,輕松!
【內容導航】
印花稅納稅人、印花稅稅率、印花稅應納稅額、印花稅計稅依據
【所屬章節】
本知識點屬于《稅法二》第四章—印花稅
【知識點】印花稅納稅人
立合同人 | 雙方當事人,不包括合同的擔保人、證人、鑒定人 |
立賬簿人 | 開立并使用營業賬簿的單位和個人 |
立據人 | 書立產權轉移書據的單位和個人 |
領受人 | 領受并持有權利、許可證照的單位和個人 |
使用人 | 在國外書立、領受,但在國內使用應稅憑證的單位和個人 |
簽訂人 | 電子應稅憑證 |
【知識點】印花稅稅率
稅率 | 合同 |
0.05‰ | 借款合同 |
0.3‰ | 購銷合同、建筑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技術合同 |
0.5‰ | 加工承攬合同、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合同、貨物運輸合同、產權轉移書據、(記載資金的營業賬簿,減半征稅) |
1‰ | 財產租賃合同、倉儲保管合同、財產保險合同、證券交易印花稅 |
5元/件 | 權利、許可證照 |
【知識點】印花稅應納稅額
權利、許可證照 | 應稅憑證件數×定額稅率(5元) |
記載資金的營業賬簿 | (實收資本+資本公積)×0.5‰×50% 【提示】自2018年5月1日起,記載資金的營業賬簿按實收資本和資本公積合計金額征收的印花稅減半;對按件征收的其他賬簿免征印花稅 |
其他應稅憑證 | 計稅金額×比例稅率 |
【知識點】印花稅計稅依據
合同 | 計稅依據 |
購銷合同 | 購銷金額,不得作任何扣除 【注意】采用以貨換貨方式進行商品交易簽訂的合同,應按合同所載的購、銷合計金額計稅貼花 |
備考稅務師考試的小伙伴們,只要你還有激情,還愿意努力,什么時候開始都剛剛好。每一份堅持都是成功的累積,只要相信自己,總會遇到驚喜。
(注:以上內容選自文顏老師《稅法二》授課講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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