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營所得的計稅方法_2020年《稅法二》基礎考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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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導航】
經營所得的計稅方法
【所屬章節】
本知識點屬于《稅法二》第二章—個人所得稅
【知識點】經營所得的計稅方法
經營所得的計稅方法
個人獨資企業和合伙企業投資者的計稅方法
對企事業單位承包、承租經營所得的計稅方法
【注意】
(1)實行承包、承租經營的納稅人,應以每一納稅年度的承包、承租經營所得計算納稅。
(2)納稅人在一個年度內分次取得承包、承租經營所得的,應在每次取得承包、承租經營所得后預繳稅款,年終匯算清繳,多退少補。如果納稅人的承包、承租期在一個納稅年度內經營不足12個月,應以其實際承包、承租經營的期限為一個納稅年度計算納稅。
備考稅務師考試的小伙伴們,在困難面前,你需要的只是一點勇氣,苦難過后,就是美好的結局。
(注:以上內容選自文顏老師《稅法二》授課講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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