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稅法二》預習考點:兩項加計扣除
備考稅務師考試要趁早,勤奮的含義是今天的熱血,而不是明天的決心,后天的保證。既然堅定了目標,就一直努力向前吧!
【內容導航】
兩項加計扣除
【所屬章節】
本知識點屬于《稅法二》第一章 企業所得稅
【知識點】兩項加計扣除
兩項加計扣除
(1)研發費用
企業開展研發活動中實際發生的研發費用,未形成無形資產計入當期損益的,在按規定據實扣除的基礎上,在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間,再按照實際發生額的75%在稅前加計扣除;形成無形資產的,在上述期間按照無形資產成本的175%在稅前攤銷。
(2)企業安置殘疾人員所支付的工資
企業支付給殘疾職工的工資,在據實扣除的基礎上,按照支付給殘疾職工工資的100%加計扣除。
備考時可以適當進行習題練習促進知識點理解,鞏固學習。備考稅務師考試不是一天兩天的事情,考生們要不斷突破自我,挑戰極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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