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稅法二》預習考點:資產處置
考生在稅務師備考的過程中,一定要珍惜好時間。多多做題,多多看書。只有把教材中的知識點牢牢掌握好,我們才會更輕松的走向下一個階段。
【內容導航】
資產處置
【所屬章節(jié)】
本知識點屬于《稅法二》第一章 企業(yè)所得稅
【知識點】資產處置
資產處置
分類 | 具體處置資產行為(所有權是否轉移) | 計量 |
內部處置 | (1)將資產用于生產、制造、加工另一產品 (2)改變資產形狀、結構或性能 (3)改變資產用途 (4)將資產在總機構及分支機構之間轉移(境內) (5)上述兩種或兩種以上情形的混合 | 相關資產的計稅基礎延續(xù)計算 |
外部處置 | (1)用于市場推廣或銷售 (2)用于交際應酬 (3)用于職工獎勵或福利 (4)用于股息分配 (5)用于對外捐贈 | 除另有規(guī)定外,按照被移送資產的公允價值確認銷售收入 |
你想有擁有你沒有過的能力,就要去做自己沒有做過的努力。備考2019年稅務師考試,我們要不斷拼搏,不斷突破自我,直到達到成功的頂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