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稅法二》預習考點:加計扣除
目前是稅務師備考預習階段,考生們只有在教材發布前做好最充分的準備,才能夠為下一備考階段打下堅實的基礎,一起來了解以下知識點。
【內容導航】
加計扣除
【所屬章節】
本知識點屬于《稅法二》第一章 企業所得稅
【知識點】加計扣除
加計扣除
(1)研發費用
①開發新技術、新產品、新工藝發生的研究開發費用,未形成無形資產計入當期損益的,在按規定據實扣除的基礎上,再按照研發費用的50%加計扣除,形成無形資產的,按照該無形資產成本的150%在稅前攤銷。
②科技型中小企業開展研發活動實際發生的研發費用,未形成無形資產計入當期損益的,在按規定據實扣除的基礎上,在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期間,再按照實際研發費用的75%加計扣除;形成無形資產的,在上述期間,按照該無形資產成本的175%在稅前攤銷。
(2)企業安置殘疾人員所支付的工資
企業支付給殘疾職工的工資,在據實扣除的基礎上,按照支付給殘疾職工工資的100%加計扣除。
2019年稅務師考試時間定在11月9日-10日,目前報名的具體時間還未確定,考生們可以提前準備好報名資料,做好報考準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