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稅務師《稅法二》同步練習: 個體工商戶
備考2018稅務師考試,將做練習題穿插在學習當中,讓學習的枯燥得到一定的緩解。東奧小編為大家準備了稅務師考試《稅法二》同步練習。
【多項選擇題】
在計算個體工商戶生產經營所得應納的個人所得稅時,不允許在個人所得稅稅前扣除的項目有( )。
A.支付給從業人員的合理工資
B.分配給投資者的股利
C.被沒收的財物、支付的罰款
D.個體工商戶業主的工資支出
E.支付給從業人員的季度獎金
【正確答案】B,C,D
【答案解析】個體工商戶的下列支出不得扣除:(1)個人所得稅稅款;(2)稅收滯納金;(3)罰金、罰款和被沒收財物的損失;(4)不符合扣除規定的捐贈支出;(5)贊助支出;(6)用于個人和家庭的支出;(7)與取得生產經營收入無關的其他支出;(8)國家稅務總局規定不準扣除的支出。
在知識點學習后,及時的做同步的練習題可以增強對知識點的理解,鞏固記憶效果。更多習題歡迎查看:稅務師同步練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