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稅務師《稅法二》預習考點:簡易辦法計算抵免
奮發圖強,為通2018稅務師考試一直加油努力吧!東奧小編為大家整理了《稅法二》的預習考點,相信通過不斷的學習,定會獲得成功的。
【內容導航】
簡易辦法計算抵免
【所屬章節】
本知識點屬于《稅法二》企業所得稅 第三章 國際稅收
【知識點】簡易辦法計算抵免
(1)適用所得:境外取得營業利潤所得、符合境外稅額間接抵免條件的股息所得。
(2)條件:雖有所得來源國(地區)政府機關核發的具有納稅性質的憑證或證明,但因客觀原因無法真實、準確地確認應當繳納并已經實際繳納的境外所得稅稅額。
(3)簡易辦法:按境外應納稅所得額的12.5%作為抵免限額(所得來源國的實際有效稅率低于我國規定稅率50%以上的除外)。
【解釋】除就該所得直接繳納及間接負擔的稅款在所得來源國的實際稅率低于法定稅率50%以上的外,才可以按12.5%計算抵免限額。我國法定稅率50%=25%×50%=12.5%
可以理解為:
1. 境外實際稅率高于12.5%,按12.5%計算抵免限額。
2. 境外實際稅率低于12.5%,高新技術企業按15%計算抵免限額。如果不是高新技術企業,按法定稅率25%計算抵免限額。
10. 境外所得稅抵免時應納所得稅額的計算
企業抵免境外所得稅額后實際應納所得稅額的計算公式為:
企業實際應納所得稅額=企業境內外所得應納稅總額-企業所得稅減免、抵免優惠稅額-境外所得稅抵免額
公式中抵免優惠稅額是指企業購置用于環境保護、節能節水、安全生產等專用設備的投資額,可以按一定比例實行稅額抵免。
有付出就有收獲,有努力就有回報,為了通過2018稅務師考試而努力吧!獲取稅法二知識點匯總,每天堅持進行對知識點的學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