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稅務師《稅法二》預習階段這樣學事半功倍
2018稅務師考試時間已經確定,在考試教材和考綱下發前,考生還是可以有計劃的開始預習階段的備考復習的。
下面是東奧名師為考生整理的《稅法二》學習計劃進度表,考生可以參考。
建議完成進度 | 稅法二 |
第一周(12.04-12.11) | 第一章 企業所得稅 |
第二周(12.12-12.18) | 第一章 企業所得稅 |
第三周(12.19-12.25) | 第一章 企業所得稅 |
第四周(12.26-1.1) | 第一章 企業所得稅 |
第五周(1.2-1.8) | 第二章 個人所得稅 |
第六周(1.9-1.15) | 第二章 個人所得稅 |
第七周(1.16-1.22) | 第二章 個人所得稅 |
第八周(1.23-1.29) | 第三章 國際稅收 |
第九周(1.30-2.5) | 第四章 印花稅 |
第十周(2.6-2.12) | 第五章 房產稅 |
春節放假 | |
第十一周(2.19-2.26) | 第六章 車船稅 |
第十二周(2.27-3.5) | 第七章 契稅 |
第十三周(3.6-3.12) | 第八章 城鎮土地 使用稅 |
第十四周(3.13-3.19) | 第九章 耕地占用稅 |
第十五周(3.20-3.26) | —— |
第十六周(3.27-4.2) | —— |
第十七周(4.3-4.9) | —— |
第十八周(4.10-4.16) | —— |
第十九周(4.17-4.23) | —— |
第二十周(4.24-4.30) | —— |
第二十一周(5.1-5.7) | —— |
眾所周知,在稅務師考試的五門科目中,三門主要科目都與稅法直接相關,統稱“三稅”,分別是《稅法(一)》、《稅法(二)》和《涉稅服務實務》,另兩門科目是《財務與會計》與《涉稅服務相關法律》。根據以往經驗,《財務與會計》與《涉稅服務實務》難度略大。
以下是《稅法二》備考建議:
一、稅法(二)簡述及其與稅法(一)的關系
稅法(二)共分九章,包括企業所得稅、個人所得稅、土地增值稅、印花稅、房產稅、車船稅、契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和耕地占用稅,這基本上就是注會《稅法》教材的后半部分內容;稅法(二)中涉及到的稅種都是直接稅,這是與稅法(一)的最大區別。另外,在學習稅法(二)時要注意復習稅法(一)的部分內容。具體來說,企業所得稅的稅前扣除中會涉及到多個稅種,其中一部分內容就在稅法(一)中。建議大家學習時要簡要看看稅法(一)教材的相關內容為佳。除此之外,兩門稅法課程相對還是比較獨立的。
二、稅法(二)與涉稅服務實務的關系
稅法(一)和稅法(二)都是實務的基礎,學好這兩門課對學好實務至關重要。“實務”全稱是“涉稅服務實務”,字面意義就很明顯,這門課突出的是“實務”操作的特點,這也是稅務師考試報名要求有一定工作經驗的原因之一。關于涉稅服務實務的具體內容,小編將在另一篇文章中詳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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