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稅法二》基礎考點:存貨和投資資產的稅務處理
【小編導言】我們一起來學習2015《稅法二》基礎考點:存貨和投資資產的稅務處理。
【內容導航】:
(一)存貨的稅務處理
(二)投資資產的稅務處理

本考點屬于《稅法二》第一章企業所得稅第四節資產的所得稅處理的內容。
【基礎考點】:存貨和投資資產的稅務處理
1.存貨的稅務處理
(1)企業使用或者銷售存貨,按照規定計算的存貨成本,準予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 (2)企業使用或者銷售的存貨的成本計算方法,可以在“先進先出法、加權平均法、個別計價法”中選用一種。計價方法一經選用,不得隨意變更。
2.投資資產的稅務處理
企業對外投資期間,投資資產的成本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不得扣除,企業在轉讓或者處置投資資產時,投資資產的成本準予扣除。
靜態投資資產成本不得扣除,動態轉讓資產,成本可以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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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荼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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