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稅法二》基礎考點:企業所得稅征稅對象
【小編導言】我們一起來學習2015《稅法二》基礎考點:企業所得稅征稅對象。
【內容導航】:
(一)企業所得稅征稅對象

本考點屬于《稅法二》第一章企業所得稅第二節企業所得稅納稅人、征稅對象與稅率的內容。
【基礎考點】:企業所得稅征稅對象
所得來源地的確定:
所得類型 |
所得來源地的確定 |
銷售貨物所得 |
按照交易活動發生地確定 |
提供勞務所得 |
按照勞務發生地確定 |
不動產轉讓所得 |
按照不動產所在地確定 |
動產轉讓所得 |
按照轉讓動產的企業或者機構、場所所在地確定 |
權益性投資資產轉讓所得 |
按照被投資企業所在地確定 |
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所得 |
按照分配所得的企業所在地確定 |
利息所得、租金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 |
按照負擔、支付所得的企業或者機構、場所所在地確定,或者按照負擔、支付所得的個人的住所地確定 |
其他所得 |
由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確定 |
東奧網站發布的知識點由于內容及時更新的需要發布的是往年教材內容,需要查詢最新知識點內容的考生請參考2014《輕松過關》系列參考書及相關課程,目前2015年注冊稅務師考試教材和相關輔導書均未上市,敬請關注!
責任編輯:荼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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