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稅法一》預習知識點:契稅應納稅額的計算
【小編導言】我們一起來學習2015《稅法一》預習知識點:契稅應納稅額的計算。
【內容導航】:
(一)契稅應納稅額的計算

本知識點屬于《稅法一》第七章契稅第三節契稅的計稅依據及應納稅額的計算的內容。
【基礎考點】:契稅應納稅額的計算
應納稅額=計稅依據×稅率
【例題•單選題】居民甲某共有三套房產,2007年將第一套市價為80萬元的房產與乙某交換,并支付給乙某15萬元;將第二套市價為60萬元的房產折價給丙某抵償了50萬元的債務;將第三套市價為30萬元的房產作股投入本人獨資經營的企業。若當地確定的契稅稅率為3%,甲某應繳納契稅( )。
A.0.45萬元
B.1.95萬元
C.2.25萬元
D.2.85萬元
【答案】A
【解析】以房屋抵債的,承受房屋的丙某繳納契稅,甲某不納契稅。以自有房產作股投入本人獨資經營企業,免納契稅。房屋交換的,支付補價的一方按照支付的差價納稅。甲某應納契稅=15×3%=0.45(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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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龍貓的樹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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