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稅法二》預習知識點:印花稅應納稅額的計算
【小編導言】我們一起來學習2015《稅法二》預習知識點:印花稅應納稅額的計算。
【內容導航】:
(一)印花稅應納稅額的計算

本知識點屬于《稅法二》第四章印花稅第三節計稅依據和應納稅額的計算的內容。
【基礎考點】:印花稅應納稅額的計算
1.按金額比例貼花的應稅憑證,未標明金額的,應按照憑證所載數量及市場價格計算金額,依適用稅率貼足印花。
2.應稅憑證所載金額為外國貨幣的,按憑證書立當日的國家外匯管理局公布的外匯牌價折合人民幣,計算應納稅額。
3.同一憑證由兩方或者兩方以上當事人簽訂并各執一份的,應當由各方所執的一份全額貼花。
4.同一憑證因載有兩個或兩個以上經濟事項而適用不同稅率,如分別載有金額的,應分別計算應納稅額,相加后按合計稅額貼花;如未分別記載金額的,按稅率高的計稅貼花。
5.按比例稅率計算納稅而應納稅額又不足1角的,免納印花稅;應納稅額在1角以上的,其稅額尾數不滿5分的不計,滿5分的按1角計算貼花。對財產租賃合同的應納稅額超過1角但不足1元的,按1元貼花。
6.訂立合同不論是否兌現均應依合同金額貼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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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龍貓的樹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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