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稅法二》預習知識點:非居民企業的核定征收
【小編導言】我們一起來學習2015《稅法二》預習知識點:非居民企業的核定征收。
【內容導航】:
1.非居民企業的核定征收

本知識點屬于《稅法二》第一章企業所得稅第八節應納稅額的計算的內容。
【基礎考點】:非居民企業的核定征收
(一)按收入總額核定應納稅所得額:計算公式如下:
應納稅所得額=收入總額×經稅務機關核定的利潤率
(二)按成本費用核定應納稅所得額:
應納稅所得額=成本費用總額/(1-經稅務機關核定的利潤率)×經稅務機關核定的利潤率
(三)按經費支出換算收入核定應納稅所得額:
應納稅所得額=經費支出總額/(1-經稅務機關核定的利潤率-營業稅稅率)×經稅務機關核定的利潤率
【解釋】 稅務機關可按照以下標準確定非居民企業的利潤率:
(一)從事承包工程作業、設計和咨詢勞務的,利潤率為15%-30%;
(二)從事管理服務的,利潤率為30%-50%;
(三)從事其他勞務或勞務以外經營活動的,利潤率不低于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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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龍貓的樹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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