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稅法二》沖刺考點:成本分攤協議管理
【小編導言】我們一起來學習2014《稅法二》重要沖刺知識點:成本分攤協議管理
【內容導航】:
(一)成本分攤協議管理

本知識點屬于《稅法二》第一章企業所得稅第十一節成本分攤協議管理的內容。
【沖刺考點】:成本分攤協議管理
企業與其關聯方簽署成本分攤協議,共同開發、受讓無形資產,或者共同提供、接受勞務發生的成本,可以按照獨立交易原則與其關聯方分攤共同發生的成本,達成成本分攤協議。
企業與其關聯方簽署成本分攤協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自行分攤的成本不得稅前扣除:
(1)不具有合理商業目的和經濟實質;
(2)不符合獨立交易原則;
(3)沒有遵循成本與收益配比原則;
(4)未按有關規定備案或準備、保存和提供有關成本分攤協議的同期資料;
(5)自簽署成本分攤協議之日起經營期限少于20年。
東奧網站發布的知識點由于內容及時更新的需要發布的是往年教材內容,需要查詢最新知識點內容的考生請參考2014《輕松過關》系列參考書及相關課程。
責任編輯:荼蘼
- 上一個文章: 2014《稅法二》沖刺考點:財產轉讓所得
- 下一個文章: 2014《稅法二》沖刺考點:受控外國企業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