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稅法二》沖刺考點:社會保險費
【小編導言】我們一起來學習2014《稅法二》重要沖刺知識點:社會保險費。
【內容導航】:
(一)社會保險費

本知識點屬于《稅法二》第一章企業所得稅第二節社會保險費的內容。
【沖刺考點】:社會保險費
(1)按照政府規定的范圍和標準繳納的“五險一金”,準予扣除。
(2)企業為職工支付的補充養老保險費、補充醫療保險費,分別在不超過職工工資總額5%標準內的部分,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準予扣除;超過的部分,不予扣除。
(3)企業參加財產保險,按照規定繳納的保險費,準予扣除;企業為投資者或者職工支付的商業保險費,不得扣除。企業依照國家有關規定為特殊工種職工支付的人身安全保險費和符合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規定可以扣除的商業保險費準予扣除。
保險費稅前扣除的原則
解釋:企業發生的保險費支出,一般的原則是基本社會保險允許扣除,補充社會保險按比例扣除,商業保險不得扣除(特殊規定除外);還有個原則是財產保險允許扣除,人身保險一般不得扣除(特殊工種除外)。
責任編輯:荼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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