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稅法二》沖刺考點:工資、薪金支出
【小編導言】我們一起來學習2014《稅法二》重要沖刺知識點:工資、薪金支出。
【內容導航】:
(一)工資、薪金支出

本知識點屬于《稅法二》第一章企業所得稅第二節工資、薪金支出的內容。
【沖刺考點】:工資、薪金支出
解釋1:工資薪金總額,是指企業按照有關規定實際發放的工資薪金總額,不包括企業三項經費和五險一金。(三項經費的計提基數)
解釋2:“合理的工資薪金”,確定合理性的原則。
解釋3:重點掌握有比例、有限額的。
解釋4:企業稅前扣除項目的工資薪金支出,應該是企業已經實際支付給其職工的金額,不是應該支付的職工薪酬。
解釋5:如何判定工資薪金的“合理性”:屬于國有性質的企業,其工資薪金,不得超過政府有關部門給予的限定數額;超過部分,不得計入企業工資薪金總額,也不得在計算企業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
(新增內容)企業因雇用季節工、臨時工、實習生、返聘離退休人員以及接受外部勞務派遣用工所實際發生的費用,應區分為工資薪金支出和職工福利費支出,并按《企業所得稅法》規定在企業所得稅前扣除。其中屬于工資薪金支出的,準予計入企業工資薪金總額的基數,作為計算其他各項相關費用扣除的依據。(和三項經費的結合)。
責任編輯:荼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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