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稅法二》重要知識點:收入總額
【小編導言】我們一起來學習2014《稅法二》重要知識點:收入總額。
【內容導航】:
1.一般收入
2.特殊收入的確認
3.處置資產收入的確認
4.相關收入實現的確認
5.特殊收入時間和金額的確認

本知識點屬于《稅法二》第一章企業所得稅第四節企業所得稅應納稅所得額的計算的內容。
【知識點】:收入總額
企業以貨幣形式和非貨幣形式從各種來源取得的收入,為收入總額。
貨幣形式的收入包括:現金、銀行存款、應收賬款、應收票據、準備持有至到期的債券投資、債務的豁免等。
非貨幣形式包括固定資產、生物資產、無形資產、股權投資、存貨、不準備持有至到期的債券投資、勞務以及有關權益等。企業以非貨幣形式取得的收入,應當按照公允價值確定收入額,即按照市場價格確定的價值。
(一)一般收入
1.收入的內容
(1)銷售貨物收入(增值稅應稅項目,含稅的換算為不含稅)。
(2)提供勞務收入(和營業稅、增值稅結合)。
(3)轉讓財產收入(固定資產所有權轉讓、無形之產所有權轉讓收入)。
企業轉讓股權收入,應于轉讓協議生效且完成股權變更手續時,確認收入的實現。轉讓股權收入扣除為取得該股權所發生的成本后,為股權轉讓所得。企業在計算股權轉讓所得時,不得扣除被投資企業未分配利潤等股東留存收益中按該項股權所可能分配的金額。
(4)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
企業權益性投資取得股息、紅利等收入,應以被投資企業股東會或股東大會作出利潤分配或轉股決定的日期,確定收入的實現(注意:教材沒有轉股決定和股東會或股東大會,這里是按照法規原文寫的,與教材稍有差異,差異并不是考點)。被投資企業將股權(票)溢價所形成的資本公積轉為股本的,不作為投資方企業的股息、紅利收入,投資方企業也不得增加該項長期投資的計稅基礎。
(5)利息收入,按照合同約定的債務人應付利息的日期確認收入的實現。
【注意】國債利息收入免稅。
(6)租金收入(固定資產使用權讓渡收入),按照合同約定的承租人應付租金的日期確認收入的實現
【2011年新增】如果交易合同或協議中規定租賃期限跨年度、且租金提前一次性支付的,根據《實施條例》規定的收入與費用配比原則,出租人可對上述已確認的收入,在租賃期內,分期均勻計入相關年度收入。
(7)特許權使用費收入(無形資產使用權收入),按照合同約定的特許權使用人應付特許權使用費的日期確認收入的實現。
【解釋】總共有三類收入是按合同約定日期確認收入的實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特許權使用費收入。
(8)接受捐贈收入,按照實際收到捐贈資產的日期確認收入的實現。
(9)其他收入
指企業取得的上述規定收入外的其他收入,包括企業資產溢余收入、逾期未退包裝物押金收入、確實無法償付的應付款項、已作壞賬損失處理后又收回的應收款項、債務重組收入、補貼收入、違約金收入、匯兌收益等。
這里的其他收入不是其他業務收入,不能作為業務招待費、廣告費和業務宣傳費的扣除限額的計算基數。
【提示】注意三方面問題:1.不同收入項目的區分;2.受贈資產相關金額的確定;3.收入實現的規定。
1.不同收入項目的區分
2.受贈資產相關金額的確定
、倨髽I接受捐贈的貨幣性、非貨幣資產:均并入當期的應納稅所得額。
、谄髽I接受捐贈的非貨幣性資產:按接受捐贈時資產的入賬價值確認捐贈收入,并入當期應納稅所得。
受贈非貨幣資產計入應納稅所得額的內容包括:受贈資產價值和由捐贈企業代為支付的增值稅,不包括由受贈企業另外支付或應付的相關稅費。
3.一般收入實現相關規定的例題(略)
(二)特殊收入的確認
(三)處置資產收入的確認 (選擇題和計算題)
(四)相關收入實現的確認(客觀題)(一個是時間,一個是金額)
除《企業所得稅法》及實施條例前述關于收入的規定外,企業銷售收入的確認,必須遵循權責發生制原則和實質重于形式原則。
(五)特殊收入時間和金額的確認
責任編輯:龍貓的樹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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