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轉稅包括哪些稅種
精選回答
流轉稅又稱流轉課稅、流通稅,主要是指以納稅人商品生產、流通環節的流轉額或者數量以及非商品交易的營業額為征稅對象的一類稅收。流轉稅是商品生產和商品交換的產物,各種流轉稅目前是政府財政收入的重要來源。流轉稅主要包括:
1. 增值稅:以商品(含應稅勞務)在流轉過程中產生的增值額作為計稅依據而征收的一種流轉稅。從計稅原理上說,增值稅是對商品生產、流通、勞務服務中多個環節的新增價值或商品的附加值征收的一種流轉稅。
2. 消費稅:向消費品征收的稅項,是間接稅同時也是價內稅,在商品的流通環節征收。消費稅是典型的間接稅,是政府向消費品征收的稅項,可從批發商或零售商征收。
3. 關稅:主權國家根據本國經濟和政治的需要,按照國家制定的方針、政策,用法律形式確定,由海關對進出境的貨物、物品所征收的一種稅收。我國關稅分為進口關稅、出口關稅及行李和郵遞物品進口稅。
關稅是由海關根據國家制定的有關法律,以準許進出口的貨物和進出境物品為征稅對象而征收的一種稅收。
特點:
1. 征收的對象是準許進出口的貨物和進出境物品。
2. 關稅是單一環節的價外稅(關稅完稅價格不包括關稅,但進口環節增值稅、消費稅計稅依據含關稅)。
3. 有較強的涉外性。
法定減免稅
下列進出口貨物、進出境物品,減征或者免征關稅:
1. 關稅稅額在人民幣50元以下的一票貨物(免征)。
2. 無商業價值的廣告品和貨樣(免征)。
3. 外國政府、國際組織無償贈送的物資(免征)。
4. 在海關放行前遭受損壞(減征)或損失(免征)的貨物。
5. 規定數額以內的物品(免征)。
6. 進出境運輸工具裝載的途中必需的燃料、物料和飲食用品(免征)。
7. 中華人民共和國締結或者參加的國際條約規定減征、免征關稅的貨物、物品。
8. 法律規定減征、免征關稅的其他貨物、物品。
特定減免稅
1. 科教用品
(1)對科學研究機構、技術開發機構、學校、黨校(行政學院)、圖書館進口國內不能生產或性能不能滿足需求的科學研究、科技開發和教學用品,免征進口關稅和進口環節增值稅、消費稅。
(2)對出版物進口單位為科研院所、學校、黨校(行政學院)、圖書館進口用于科研、教學的圖書、資料等,免征進口環節增值稅。
2. 殘疾人專用品
3. 慈善捐贈物資
4. 重大技術裝備
5. 集成電路產業和軟件產業
6. 科普用品
7. 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進口消防救援設備
(1)自2023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對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進口國內不能生產或性能不能滿足需求的消防救援裝備,免征關稅和進口環節增值稅、消費稅。
(2)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0月23日前,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已進口的裝備所繳納的進口稅款,符合政策規定的,依申請準予退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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