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稅務師《稅法一》同步練習: 委托加工的計稅和扣稅規則
備戰2018年稅務師考試,將心態放平,最重要的是打好基礎,在學習上不松懈,堅持到底。今天東奧小編也為大家提供《稅法一》同步練習:委托加工的計稅和扣稅規則。
【多項選擇題】
甲地板生產企業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2015年3月將外購成本為260萬元的未經涂飾的地板委托乙企業加工成漆飾地板,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注明加工費25萬元,當月委托加工收回的漆飾地板70%已經銷售,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注明金額350萬元,已知實木地板消費稅稅率為5%。對于上述業務的稅務處理,下列說法正確的有( )。
A.甲企業銷售漆飾地板不再繳納消費稅
B.乙企業應代收代繳的消費稅16.5萬元
C.甲企業銷售漆飾地板應納消費稅7萬元
D.甲企業銷售漆飾地板應納消費稅2.5萬元
E.乙企業應代收代繳消費稅15萬元
【正確答案】 C,E
【答案解析】考核委托加工的計稅和扣稅規則。
乙企業委托加工代收代繳的消費稅=(260+25)/(1-5%)×5%=15(萬元)。
甲企業銷售時應納的消費稅=350×5%-15×70%=7(萬元)。
同步練習是對當堂課程學習效果最好的檢驗,趕快進入稅法一同步練習進行練習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