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稅務師《稅法一》同步練習:特殊銷售方式銷售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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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項選擇題】
2013年3月,某酒廠銷售糧食白酒和啤酒給副食品公司,其中白酒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收取不含稅價款50000元,另外收取包裝物押金3000元;啤酒開具普通發票,收取的價稅合計價款23400元,另外收取包裝物押金1500元。副食品公司按合同約定,于2013年12月將白酒、啤酒包裝物全部退還給酒廠,并取回全部押金。另外,啤酒箱總計收取租金5000元。銷售高端紅酒,使用特制酒瓶,開具專用發票,其中紅酒定價20000元,酒瓶定價2000元。就此項業務,該酒廠2013年3月計算的增值稅銷項稅額應為( )元。
A.11900
B.12117.95
C.16802.39
D.16553.85
【正確答案】C
【答案解析】
增值稅銷項稅額=(50000+3000÷1.17+23400÷1.17)×17%+22000×17%+5000÷1.17×17%=16802.39(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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