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稅法一》基礎考點:納稅義務和扣繳義務發生時間
【小編導言】我們一起來學習2015《稅法一》基礎考點:納稅義務和扣繳義務發生時間。
【內容導航】:
(一)納稅義務和扣繳義務發生時間

本知識點屬于《稅法一》第二章增值稅第十節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的內容。
【基礎考點】:納稅義務和扣繳義務發生時間
1.納稅人提供應稅服務的,其納稅義務發生時間為收訖銷售款項或者取得索取銷售款項憑據的當天;先開具發票的,為開具發票的當天。
收訖銷售款項,是指納稅人提供應稅服務過程中或者完成后收到款項。
取得索取銷售款項憑據的當天,是指書面合同確定的付款日期的當天;未簽訂書面合同或者書面合同未確定付款日期的,為應稅服務完成的當天。
2.納稅人提供有形動產租賃服務采取預收款方式的,其納稅義務發生時間為收到預收款的當天。
3.納稅人發生視同提供應稅服務的,其納稅義務發生時間為應稅服務完成的當天。
4.增值稅扣繳義務發生時間為納稅人增值稅納稅義務發生的當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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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荼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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