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稅法一》沖刺考點:核電行業增值稅規定
【小編導言】我們一起來學習2014《稅法一》沖刺考點:核電行業增值稅規定
【內容導航】:
1、核電行業增值稅規定

本知識點屬于《稅法一》第二章增值稅第八節核電行業增值稅規定的內容。
【沖刺考點】:核電行業增值稅規定
核力發電企業生產銷售電力產品,自核電機組正式商業投產次月起15個年度內,統一實行增值稅先征后退政策,返還比例分三個階段逐級遞減。具體返還比例為:
自正式商業投產次月5個年度內,返還已入庫稅款的75%;
自正式商業投產次月起的第6至第10個年度內,返還已入庫稅款的70%;
自正式商業投產次月起的第11至第15個年度內,返還已入庫稅款的55%;
自正式商業投產次月起滿15個年度以后,不再實行增值稅先征后退政策。
責任編輯:荼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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