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穎老師詳細講解稅務師稅法一、稅法二考綱變化,內附報考建議
稅務師考試報名正在進行中,部分考生已經完成了報考,還有一部分考生在糾結是否應該同時報考“三稅”。劉穎老師為大家詳細講解了稅法一、稅法二的考綱變化,并為想要報考“三稅”的考生提供了相應的備考建議,一起來看看吧!
“今年《稅法(Ⅰ)》考試大綱條款更細化了?!笔锥冀洕Q易大學教授劉穎說,以掌握增值稅征稅范圍為例,今年就對要求掌握的具體范圍進行了明確細化,考生也對重點考點一目了然。
劉穎還認為,今年《稅法(Ⅰ)》大綱的變化體現了考試命題的要求。
劉穎舉例說:“大綱對消費稅章節中已納消費稅扣除的計算單獨作為一節介紹,對其重要性突出展示。往年這部分的考核都結合自產自用、委托加工消費稅的政策,從以往考試命題情況看是高頻考點。但是,以往大綱對知識點要求掌握程度的表述不夠清晰,此次大綱變化體現了考核要求。”
同時,大綱的調整緊跟政策熱點。大綱針對增值稅減免稅、征收率適用范圍等內容根據政策進行了調整,還補充了疫情期間有關增值稅政策的調整等內容。
對此,劉穎認為,應對涉及增值稅改革知識點予以高度重視。增值稅改革是一個漸進的過程,在以往考試中就是高頻考點,考核也側重于此。值得注意的是,此次大綱補充了疫情期間有關增值稅的相關政策。劉穎進一步說:“就以往考試經驗來看,《稅法(Ⅰ)》考核知識點以基本政策為主。此次大綱將其收錄進來,可能會選擇涉及具有代表性的特例進行考核?!贝送?,大綱對資源稅法部分的調整,遵循了政策確定的原則。劉穎解釋說:“資源稅法于今年9月份正式實施,實施細則尚未出臺。對于一些與原條例變化不大的內容,考試大綱予以明確;對于尚未明確的內容還有待實施細則的進一步出臺。”
相比于《稅法(Ⅰ)》大綱的變化,劉穎認為,《稅法(Ⅱ)》大綱變化更側重展示新政策規定的應掌握程度的明確。
《稅法(Ⅱ)》大綱對企業所得稅根據近一年及疫情期間的新規定進行了修改。對個人所得稅的結構作部分進行小調整,補充了近一年及疫情期間的新規定。同時,還對其他小稅種根據新規定也作部分補充修訂?!袄鐚€人所得稅匯算清繳、對無住所個人居民綜合所得匯算清繳管理等政策進行了明確。”劉穎表示,隨著個人所得稅改革的推進,專項附加扣除操作辦法、綜合所得匯算清繳管理辦法等都相繼確定,大綱也對此明確了熟悉或掌握程度的具體要求。
同時,還要求考生要熟悉反避稅規定。劉穎介紹,熟記反避稅規定是今年劃分內容,往年對這部門知識沒有提到熟記的要求;由于個稅當前關注度高,很多征管方面的要求都在大綱中得以體現。
有考生問:報考稅務師,是否應同時報考稅法(Ⅰ)和稅法(Ⅱ)、涉稅服務實務科目?有人說“只要學好稅法(Ⅰ)和稅法(Ⅱ),涉稅服務實務裸考也能及格”,這個說法正確嗎?
劉穎老師很贊同稅務師考生將稅法(Ⅰ)、稅法(Ⅱ)、涉稅服務實務(簡稱“三稅”)一起報考,因為涉稅服務實務關于納稅申報、納稅檢查的內容是以稅法(Ⅰ)、稅法(Ⅱ)的政策為基礎的,涉稅服務實務中涉稅會計處理的一些計算也需要稅法(Ⅰ)和稅法(Ⅱ)的基礎。在考試中,“三稅”的一些考點存在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交叉,所以“三稅”同時備考,一些科目間重復性的知識點可以加深印象,科目間關聯的知識點可以學得更加通透,復習備考的效率可以得到較大程度的提高。
另外,劉穎老師不贊同今年報考“三稅”的考生裸考涉稅服務實務。在前幾年,在涉稅服務實務考試中確實有大量稅法(Ⅰ)和稅法(Ⅱ)的直接考點,曾經有些年,涉稅服務實務中60%~70%的考點直接來自稅法(Ⅰ)和稅法(Ⅱ),也確實有些考生認真復習了稅法(Ⅰ)和稅法(Ⅱ)之后裸考涉稅服務實務并順利通關。但是最近這兩年,涉稅服務實務的命題更加體現該科目的獨立性和應用性,來自稅法(Ⅰ)和稅法(Ⅱ)的直接考點比重下降。例如在2018年涉稅服務實務命題考點中,25分(約占該科目考試分值17.86%)在稅法(Ⅰ)中直接可見,34.5分(約占該科目考試分值24.64%)在稅法(Ⅱ)中直接可見。由于出自稅法(Ⅰ)和稅法(Ⅱ)的直接分值合計只占涉稅服務實務總分值的42.5%,如此裸考涉稅服務實務就有很大風險。
綜上:“三稅‘同時報考可以提升復習備考的效率,但是涉稅服務實務的核心章節(如涉稅會計處理、納稅申報、納稅審核)還需要在稅法(Ⅰ)和稅法(Ⅱ)的基礎上延申學習、做題才能輕松過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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