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稅務師練習題每日一練匯總9.23
備考稅務師的考生們,鑿壁偷光,聚螢作囊;忍貧讀書,車胤匡衡!下面是東奧小編為同學們準備的稅務師練習題,今天也要為自己的夢想而努力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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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務與會計》
【單項選擇題】
甲公司系增值稅一般納稅人。2019年6月1日,甲公司購買Y商品取得的增值稅專用發票上注明的價款為450萬元,增值稅稅額為58.5萬元,甲公司另支付不含增值稅的裝卸費7.5萬元,采購人員差旅費2萬元,入庫前的挑選整理費1萬元。不考慮其他因素,甲公司購買Y商品的成本為( )萬元。
A.516
B.458.5
C.460.5
D.450
【正確答案】B
【答案解析】Y商品成本=450+7.5+1=458.5(萬元)。
《涉稅服務實務》
【單項選擇題】
稅務師事務所應當自收到稅務司法鑒定業務委托之日起( )個工作日作出是否接受委托的決定。
A.2
B.5
C.7
D.10
【正確答案】C
【答案解析】稅務師事務所應當自收到委托之日起7個工作日作出是否承接的決定。
《涉稅服務相關法律》
【多項選擇題】
根據行政訴訟法律制度規定,關于行政訴訟被告,下列說法中正確的有( )。(★★★)
A.甲對某區公安局對其作出罰款200元的行政處罰決定不服,經市公安局復議決定維持,以區公安局和市公安局為共同被告
B.乙對某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對其作出罰款200元的行政處罰決定不服,經區人民政府復議改變原行政行為所適用的規范依據,但未改變原行政行為處理結果,以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和區人民政府為共同被告
C.丙因對區稅務局對其作出行政處罰決定不服,向市稅務局申請行政復議,復議期滿市稅務局未作出復議決定,丙對市稅務局不作為不服,提起行政訴訟的,以區稅務局和市稅務局作為共同被告
D.丁因對區稅務局對其作出行政處罰決定不服,向市稅務局申請行政復議,復議期滿市稅務局未作出復議決定,丁對區稅務局的行政處罰決定不服,提起行政訴訟的,以區稅務局為被告
E.戊因不服區衛生局行政處罰決定向市衛生局提起行政復議,市衛生局以違反法定程序為由確認原行政行為違法,戊對行政復議決定不服提起行政訴訟,以區衛生局和市衛生局為共同被告
【正確答案】ABDE
【答案解析】選項CD:復議機關在法定期限內未作出復議決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起訴原行政行為的,作出原行政行為的行政機關是被告;起訴復議機關不作為的,復議機關是被告。
《稅法二》
【多項選擇題】
下列原則中,屬于國際稅收問題談判的出發點的有( )。
A.受益原則
B.單一課稅原則
C.國際稅收中性原則
D.獨占征稅原則
E.稅收分享原則
【正確答案】AB
【答案解析】單一課稅原則和受益原則是國際稅收問題談判的出發點,是來源國和居民國稅收管轄權分配的國際慣例。
《稅法一》
【單項選擇題】
位于市區的某生產企業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自營出口自產貨物。2012年9月應納增值稅-320萬元,出口貨物“免抵退”稅額380萬元;本月稅務檢查時發現,2011年銷售貨物收入未入賬,被查補增值稅5萬元,并處以滯納金和罰款,2012年9月該企業應納城市維護建設稅( )萬元。(2013年)
A.0
B.4.55
C.22.40
D.26.95
【正確答案】B
【答案解析】該企業應納增值稅-320萬元,免抵退稅的限度380萬元,320萬元<380萬元,故該企業當期實納增值稅為0,應退稅額320萬元,免抵稅額=380-320=60(萬元)。該企業位于市區,城建稅稅率為7%,當期應納城建稅=(60+5)×7%=4.55(萬元)。
索取,只有在一個場合才能越多越好,那就是讀書。小編會一直陪伴著大家,在這里祝愿大家都能順利通過2021年稅務師考試。
注:以上習題內容出自東奧教研團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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